关于备案系统增加手机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00:00:00 浏览:3871 次

尊敬的用户:您好!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目前,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为试点省份,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 9 时起,向以上 7 个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的用户,须完成手机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管局系统待审核。为避免影响您的备案申请,请在收到短信验证码后,及时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完成验证。若48小时内未完成验证,则备案信息将被退回。短信验证步骤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需及时访问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单击备案短信核验进入核验页面, 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完成验证。试点省份短信验证平台地址:甘肃:gscainfo.miitbeian.gov.cn 西藏:xzcainfo.miitbeian.gov.cn 宁夏:nxcainfo.miitbeian.gov.cn 海南:hncainfo.miitbeian.gov.cn 新疆:xjcainfo.miitbeian.gov.cn 青海:qhcainfo.miitbeian.gov.cn 天津:tjcainfo.miitbeian.gov.cn 感谢您对中资源一如既往的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0592-2958888,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厦门中资源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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